4家工廠濫排廢水 每家罰50萬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4家工廠濫排廢水 每家罰50萬

2006年02月06日
摘錄自2月6日聯合報桃園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桃園縣從2005年12月20日後,嚴格執行南崁溪專案,逮到至少4起工廠繞流廢水案,這些工廠廢水經化驗,重金屬銅含量特別高,這4家工廠都分別被處分至少新台幣50萬元的罰款。環保局表示,所謂繞流排廢水是指工廠沒有經過公告申請的放流口排汙,反而是另接管線進入雨水下水道排放,而且這些廢水都沒有處理,即「原汁原液」排出;有工廠更惡劣,是直接在廢水收集槽前就另接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