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2月06日 上稿編輯: 范景硯 摘錄自2月6日聯合報桃園報導 桃園縣從2005年12月20日後,嚴格執行南崁溪專案,逮到至少4起工廠繞流廢水案,這些工廠廢水經化驗,重金屬銅含量特別高,這4家工廠都分別被處分至少新台幣50萬元的罰款。環保局表示,所謂繞流排廢水是指工廠沒有經過公告申請的放流口排汙,反而是另接管線進入雨水下水道排放,而且這些廢水都沒有處理,即「原汁原液」排出;有工廠更惡劣,是直接在廢水收集槽前就另接暗管。 執法環境監測環境政策污染治理台灣新聞南崁溪繞流廢水公害污染水污染 相關文章 苗栗縣八成山坡地 違反水保法未限期改善累計開罰逾百萬 2020/03/12 離岸風機違環評罰150萬案 環團興訟遭駁回 2020/03/11 鳳山圳遭偷排廢水 高市府陸空蒐證鎖定業者 2020/03/09 整頓五股垃圾山 新北市府強拆違建 2020/03/09 寧波海關查獲洋垃圾走私 廢料經香港進口內地 2020/03/04 南橫取締超速噪音 首日交通違規開單141件 2020/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