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30日
摘錄自2007年11月29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29日召開委員會議,台灣綠黨秘書長潘翰聲在環評委員討論台塑大煉鋼廠案時,拒絕循慣例離開會議室。主持會議的環保署副署長張子敬裁示,潘翰聲不尊重環評制度,今後將不接受他列席環評會議。潘翰聲表示將循法律途徑解決爭議。
環保委員會議29日開會審查台鋼案,與會委員對台鋼案進入第二階段環評有共識,審查過程平和,列席的環保團體及雲林淺海養殖協會也都發言。 不過,全案進入委員討論議程時,張子敬循例要求列席的開發單位、環保團體代表離席,僅留媒體在場,潘翰聲以環評應接受監督為由,拒絕離席。
張子敬決定不理潘翰聲,在所有委員同意外,共識決議台鋼案應進入第二階段環評,同時通過「不接受潘翰聲列席環評會議」的附帶決議。
對環評委員會議不接受潘翰聲列席,潘翰聲之後在場外表示,環評法明文規定環評應公開說明審理,環評委員會議對媒體公開與對民眾公開不一樣,法治國家應依法行政,若他列席環評委員會議的公民權利被剝奪, 他將循法律途徑解決爭議。 張子敬表示,「不接受列席」的決議非常明確,潘翰聲既然不尊重環評慣例,環保署就不會同意他進入環保署,若有必要,環保署也樂於接受以法律途徑解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