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蟲、養魚買賣擬列管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養蟲、養魚買賣擬列管

2007年12月06日
摘錄自2007年12月6日聯合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北市政府正研擬「寵物業管理自治條例」,除了狗以外,貓、鳥、水族、兩棲爬蟲等寵物都將納入管理;業者買賣或寵物交易紀錄都必須建檔備查,以利追查來源流向或疫情,違者將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所長嚴一峰表示,現行中央法令「動物保護法」及「野生動物保護法」已經不合時代所需,地方政府在第ㄧ線執法上經常面臨到瓶頸;今年產業發展局委託台灣動植物防疫檢疫發展協會,與台灣大學昆蟲系教授楊平世,著手研擬寵物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月中前將可完成期末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