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06日
摘錄自2007年12月6日中央社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高雄港海域靠泊或航行船舶眾多,高雄市政府海洋局規劃實施船舶廢油水設施登臨稽查作業,維護當地海域水質。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6日表示,依「海洋污染防治法」規定,船隻運轉所產生的廢油水不得排入、污染海洋,因此依據環保署「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環境執法標準作業程序草案」規定,實施船舶廢油水設施登臨稽查作業。
這項作業實施對象不分國籍,並針對各類船舶及軍艦執行文件查驗、機艙檢查等,藉由查察廢油水設施,以事先嚇阻、防堵不法偷排廢油水,也歡迎各界利用免費電話0800-265-000海污通報專線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