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廠延長運轉20年 環團:原能會失職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核一廠延長運轉20年 環團:原能會失職

2007年12月27日
摘錄自2007年12月26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日前確認台電核能一廠得在40年執照時限屆期後,得再申請延續運轉20年。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表示,「環境基本法」已明訂「非核家園」政策,原能會是核電廠的監督機關,竟違法同意核一廠展延運轉,明顯失職。

原能會24日召開年終記者會時指出,已完成核一廠時限整體安全評估(TLIPA),確認核一廠可申請再延續運轉20年,原能會主委蘇憲章還說,由於國際油價飆漲,核電廠的license renew已成國際趨勢。

環保聯盟下午發表書面聲明,指原能會身為核電廠的監督機關,且是「非核家園」政策執行單位,竟未利益迴避,接受台電委託研究違反「非核家園」政策的核一廠延期服役20年的可行性評估案,還在台電尚未正式提出核一廠延續運轉申請前,就做出可延續運轉20年結論,已嚴重失職,視國家法令如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