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環境倫理學?
「我們現在眼睛所見的地球是一顆漂浮在永恆的靜謐中,小巧、湛藍而美麗的星球,如果我們能以這個角度出發,那麼,所有的人類都是一同居住在這地球上的過客…是一群還不明白他們彼此真的是情同手足、唇齒相依的兄弟姊妹。」—阿契波德.麥克李胥(Archibald MacLeish),在人類首度登陸月球之後的談話
「人類已經失去預知未來和預做防範的能力了。人類最終將會毀滅地球。」—艾伯特.史懷哲(Albert Schweitzer)
環境倫理學探討的是如何適當關懷、重視,並且履行我們保護自然環境之責的理論與實務做法。環境倫理學一直要到一九七○年代中期之後,才從西方哲學中分立出來,自成一個獨立的研究領域。不過這種情形很快就有了轉變。現在決策者、律師、環保專業人士、林務官員、保育生物學家、生態學家、哲學家、經濟學家、社會學家、歷史學家、開發商、商人、一般的公民,所有對於人類如何使用自然環境以及人與自然環境的關係,懷有一份倫理關懷的人,已經陸續發表了數以千計的相關作品(註一)。
舉例來說,如果全球暖化一直持續,則海平面可能會繼續升高,而天氣型態也可能會改變。許多科學家認為發生全球性的改變是人為因素所導致的。儘管人為力量的確能夠影響整個地球,不過我們不確定人為造成的改變,是等同於還是大於自然變化(又或者兩者為互補)。科學研究必須繼續努力,以期能對這些問題提出解答。
變化是氣候中的重要元素。根據證據顯示,人類因為氣候因素而遷徙,在地球的歷史上並不是沒有先例的。但是人類所造成的改變是否導致變化發生得過快,反而使得人類無法適應呢?臭氧層的耗損會不會導致許多物種死亡,為人類帶來疾病呢?沙漠化會不會使得大片的可耕地變得毫無用處呢?這些問題的答案都充滿爭議性,而且可能落在兩種極端之間的某一點。這些問題嚴重的程度,還沒有被量化計算出來。有些人認為在還不清楚問題和後果之前,就制定新政策、支出龐大的費用來改變,是非常不智的。換個角度看,看著辦的做法可能會釀成災難。更嚴格的法律似乎是必要的。
由於人類的行為可能會有長遠的影響,許多環保問題必須以全球的角度來考量。居住在地球中緯度地區的人所做的事,可能會影響到住在高緯度地區的人,反之亦然。思考重要問題的解決方案(例如臭氧層耗損)一定要規劃成為全球性的關注議題。人類要解決地球上的各種環保困境,必須同時在全球和個人層次一同合作。目前針對臭氧層耗損所提出的解決之道,就是一個世界各國通力合作,解決全球性環保問題的絕佳例證。
人類影響自然環境的力量已經顯著地增加了,例如:物種消失以及全球暖化的現象,都是明顯的例證。工業化、高科技、全球資本主義體系、消費主義和人口爆炸,這些趨勢在在引發幾個令人深思的問題:「人類和自然環境之間是否維持著一種永續發展的關係?人類是否公平分配從各種天然資源所得到的利益?對於居住在同一個生物圈的其他生物的生存價值和權益,他們是否能夠敏感細緻地尊重及照顧?」
自從古代開始,希臘及亞洲地區的哲學家便一直在思索大自然,至今已有數千年的歷史。他們所提出的許多世界觀,都隱含了倫理價值,但卻都沒有發展成完整的環境倫理學。啟蒙時代和科學革命之後,大自然在西方哲學的概念中,被視為一個不包含價值判斷的領域,完全依循著因果法則。科學家和哲學家陣營各自以伊薩克.牛頓以及赫內.笛卡兒為代表,主張這世上存在著兩個本質上相異的形上學實體,也就是心靈和物質。只有在意識心靈產生興趣和有所偏好的時候,大自然環境的價值才存在。動物軀體和植物的有機組織多少都被看成是生物機器。因此四個世紀以來,西方哲學最主要是人本主義取向的,或者用比較晚近的話來說,是人類物種中心主義的(以人類為主)。人類是倫理學中最重要也是唯一的考量。
對於大自然投注熱忱的關切,並積極探究人類對它所負有的責任,是哲學領域近幾個世紀以來,出乎人意料的觀點轉變之一。其中有幾分諷刺的是,就在這個工業和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的二十世紀,在擁有更多關於自然循環過程的知識並且更懂得如何加以控制的時候,人類卻似乎和大自然漸行漸遠;正當他們越來越努力要重建自然環境的同時,自然世界也逐漸成為倫理學關注的重點。這樣的倫理學現在還是個新學門,還在發展之中。它包含了12個主要領域。
環境倫理學的主要種類
- 永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人類為了因應當代需求的棲地及活動,並不危及到未來世代滿足他們日後生活需求的能力;以J. 朗諾.恩格(J. Ronald Engel)的說法,也就是「一種能完成滋養與延續地球上整個生命社群的這種歷史實踐的人類活動。」
- 環境倫理學(Environmental ethics)—探討如何適當關懷、重視,並履行我們保護自然環境之責的理論與實務做法。
- 自然主義倫理學(Naturalistic ethics)—一門探討如何對自然環境中除了人以外的其他生物,懷有一份適切的尊重和責任的倫理學(比較其與人本主義倫理學之間的差異)。
- 人本主義倫理學(Humanistic ethics)—因為關切自然環境對人類可能造成的影響,而不是出於人類內在對大自然的尊重,而逐步發展出來的一門倫理學(比較其與自然主義倫理學之間的差異)。
- 生物中心主義(Biocentrism)—一門尊重生命,將關注焦點放在所有的生命體上的倫理學。
- 深層生態學(Deep ecology)—一門堅持人類就像其他所有的物種一樣,只有在他們與自然環境的連結中,才能呈現他們的原貌,而現實在人類或非人類領域裡都沒有任何差別的倫理學。
- 價值論環境倫理學(Axiological environmental ethics)—一門探究在自然界中什麼東西具有內在價值,而這些元素又該如何保存及增加的倫理學。
- 生物地域主義(Bioregionalism)—此種觀點強調人類生活在各個區域地景中,因此一種最適切合用的倫理學應該能讓人認同他∕她所居住的地理環境。
- 生態女性主義(Biofeminism)—根據凱倫.華倫(Karen Warren)的說法,「生態女性主義的立場堅持在宰制女性與宰制自然界兩者之間,存在著非常重要的關連,不論就歷史、經驗、象徵或理論等層面皆是如此。理解其中的關連無論對女性主義或環境倫理學都具有關鍵性。」
註一:在ISEE網站上的書目部份列有詳細書單,請點選「選集(Anthologies)」和「系列作品(Systematic Works)」。另可詳見「入門文章(Introductory Articles)」。
本文譯自:愛蜜莉.貝克及麥可.李察森編輯,《倫理學的應用》(Ethics Applied),第二版,第11章倫理學與環境Ethics and The Environment(紐約:賽門與舒斯特出版公司,1999年),頁407-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