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2月13日
摘錄自2月13日第一財經日報中國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國環境規劃院戰略部有關負責人12日向《第一財經日報》証實,國家環保總局已決定在全國,以「綠、藍、黃、紅、黑」五色為標識,對企業環境行為進行評級。此舉將是環保總局加強企業環境管理、促進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一次創新。根據這項制度,環境行為評價結果連續兩年為綠色的企業,可優先安排環保專項資金項目、清潔生產示範項目、循環經濟試點項目,申請上市或再融資的,可免除環保核查﹔對於環境行為評價結果為紅色和黑色的企業要實行限期治理,直至關閉。若有過3次以上群眾有效投訴,並造成一定環境影響和危害,企業就將無緣於綠色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