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規定高耗能企業支付高電價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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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規定高耗能企業支付高電價

2008年03月30日
摘錄自2008年3月30日揚子晚報江蘇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經貿委等部門近日聯合發出通知,公佈該省高耗能行業執行差別電價的企業名單。據瞭解,從今年的4月1日起,名單上的53家企業每度電將多付0.03元-0.15元。

這53家企業主要涉及到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鹼、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等8個行業。其中,大部分屬於淘汰類高耗能企業,個別屬於限制類高耗能企業。

按照國家發改委的相關規定,從2004年起,江蘇省就對107家高耗能企業實施差別電價政策。通過產業的升級和差別電價的實施,到2006年江蘇省高耗能企業只剩下63家,而這個數字到2007年已變成了5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