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動保人士盼更多州禁電死動物取毛皮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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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動保人士盼更多州禁電死動物取毛皮

2008年05月01日
摘錄自2008年5月1日中廣新聞網紐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美國紐約州三月通過一項禁令,禁止電死動物之後取下牠們的毛皮,美國動物保護人士1日呼籲能夠有更多州,追隨紐約州的腳步,禁止電死動物之後取毛皮,做皮衣。

動物保護人士指出,不管用什麼樣的方式,企圖電死動物,部份的情況下,動物並沒有被電死,只是被電昏,當動物的皮被活生生剝下來的時候,其實牠們大多都還是有知覺的,因此可想而知,這種方法對被取皮的動物來說,是多麼殘忍的一件事。

在紐約州制定了禁止電死動物取皮的法律之後,違者可處一年有期徒刑,目前在法條中明訂,不准對狐狸、栗鼠、貂以及麝鼠等四種動物,電死後取毛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