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5月13日
摘錄自2008年5月12日新華社河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河南省環保局表示,凡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或地方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地方政府核定指標的污染嚴重企業,將被強制公開企業環境信息。
不公佈或者未按要求公佈污染物排放情況的企業,將由縣級以上環保部門依法處以10萬元以下罰款,並代為公佈。河南省環保局已經在其網站上公開了17個方面的環境資訊,主要包括:地方政府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分配及減排情況,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結果;排汙者應當繳納的排汙費數額、實際徵收數額以及減免緩情況;發生過重大、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企業名單,拒不執行已生效的環境行政處罰決定的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