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加裝自行車攜車架 可能要課貨物稅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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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加裝自行車攜車架 可能要課貨物稅

2008年06月24日
摘錄自2008年6月24日中時電子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在節能減碳風潮下,自行車熱賣,成為民眾休閒活動之一,最近在大街上時常看到許多汽車加裝自行車攜車架。財政部台灣省南區國稅局今(24)日表示,若改裝價格在1萬元以上,應課徵貨物稅,而車主也必須到監理單位辦理車身變更登記,才不會有罰鍰問題。

國稅局表示,根據現行貨物稅條例第12條規定,汽車車輛類的課稅項目,含各種機動車輛、各種機動車輛的底盤及車身、牽引車及拖車,自行車攜車架也是相關的課徵標的。如果是新車裝配出廠,應該在整車價格當中加計課貨物稅;若是已出廠車輛加裝或改裝,加改裝價格在1萬元以上,就要補徵貨物稅。

國稅局也說明,攜車架部份,僅有固定式才必須課徵貨物稅,活動式即免課徵,如是一般自行車行幫民眾加裝固定式,車行最好辦理汽車類車輛方面的商業登記,並課徵貨物稅。

國稅局官員透露,目前相關稽查單位已經注意到汽車加裝自行車的攜車架,是否有辦理車身變更登記的問題,為了避免受罰,車主最好還是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