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小組增2代表 居民也可申請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環評小組增2代表 居民也可申請

2008年06月27日
摘錄自2008年6月26日中時電子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評審查成員結構有變化!環保署修訂相關法規,未來,環評初審小組將增納2名審查代表,由與開發計畫相關的居民、環保團體,以及產業界人士等推派,並上網登記,即有機會參與環評小組審查,與環評委員具有同等權利。

環保署長沈世宏上任後,積極推動環評制度改革,未來,環評初審小組成員,除了既有的環評委員、專家學者外,新增2名民間團體代表,共同參與審查,擴大民意與開發業者的對話管道。

官員表示,民間團體代表不限身分條件,凡是環保團體、一般居民、產業界人士等等,透過相互推派、上網登記,均有機會成為環評小組審查的成員。

由於初審小組採取「共識決」,而非投票決定,民間代表與環評委員對開發案審查權利,比照環評委員。不過,民間代表僅適限於參與初審小組審查,並不能參與環評委員大會的投票與決議。

但此項結構性的調整,已打破過去均由環評委員及專家學者組成的慣例,改變審查成員的結構,也勢必影響未來開發計畫環評審查的方式,將不同以往。環保署已擬定「環評專案小組初審會議作業要點」修正草案,7月初,環保署就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