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8月15日
摘錄自2008年8月14日新華網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禁止新建開採突出煤層規模在30萬噸/年以下的煤礦,正在建設的須採取修改設計、工程補套等安全與避難措施,達不到標準的依法退出。
《意見》要求,礦井有效風量率應達到87%以上。泵的裝機能力應為需要抽採能力的2-3倍;具備條件的礦井,應分別建立高、低濃度兩套抽採係統,滿足煤層預抽、卸壓抽採和採空區抽採的需要。
《意見》展望2010年,全國煤礦瓦斯事故死亡人數比2007年減少20%以上,重特大瓦斯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煤層氣(煤礦瓦斯)抽採總量突破100億立方米;建成100個瓦斯治理示範礦井和100個瓦斯治理示範縣,實現煤礦安全的生產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