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啟動江蘇太湖流域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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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啟動江蘇太湖流域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

2008年08月16日
摘錄自2008年8月15日新華網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江蘇省無錫市14日正式啟動太湖流域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這表示太湖治污工作步入新階段。

據財政部介紹,該項試點旨在通過改革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分配辦法,建立排污權一級、二級市場和排污交易平臺,要讓企業自覺珍惜環境、減少污染排放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加快達到太湖流域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削減目標和水環境質量的好轉;並且建立起排污權交易市場,逐步實現排污權有償使用,利用市場手段這種治污長效機制,為全國節能減排工作和重點流域污染治理尋出一條可供借鑒的成功經驗。

試點主要包括四點內容:一是完善排污權定價機制。以污染治理成本為基礎科學確定排污權初始價格,實行排污權初始有償出讓,推進建立污染減排的長效機制。二是建立排污權一級市場。於2008年在江蘇省太湖流域率先開展化學需氧量(COD)排污權初始有償出讓,2009年在太湖流域適時推進氨氮、總磷排污權有償使用試點。三是建立排污權交易平臺。2008-2010年逐步建成排污權動態數字交易平臺,形成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權交易市場。四是加強排污權交易市場監管。進一步建立健全相關制度,研發一批排污總量控制技術和先進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