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0日
摘錄自2008年10月30日中時電子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面對全球形勢日益嚴峻的氣候變遷問題,中國認為已開發國家應負起最大責任,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8日表示,已開發國家有義務拿出其GDP的1%來協助貧困國家來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量。
「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巡視員高廣生28日表示,當前的氣候變遷問題,已開發國家負有主要責任,因為當前大氣中的溫室氣體有80%以上是由已開發國家所累積排放造成的。
高廣生進一步表示,已開發國家掌握了90%以上的可再生能源的生產技術,為了應對氣候變遷,國際間應該建立起一套相關技術的轉讓機制,而已開發國家也應提供其1%的GDP,來協助貧困國家發展各種節能環保的技術。
英國《金融時報》報導,在中國的提議下,美國將必須提供逾1,300百億美元的資金,而歐盟則需提供逾1,600百億美元的資金,以協助貧困國家發展可再生能源技術,預估將由G7提供的超過3,000億美元資金。
在聯合國「應對氣候變化技術開發與轉讓高級別研討會」將於11月7日、8日在北京召開之際,《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白皮書,於昨日正式發布。
白皮書一開始指出,中國願意承擔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責大任,但已開發國家必要承擔更大的責任,因為溫室效應主要是已開發國家在其過去工業化過程中消耗能源所造成的。對於外界有關中國是世界上溫室氣體排放量最大國家之一的批評,白皮書中則強調,中國從1904年到2004年間的「溫室氣體歷史排放量很低」,僅占世界同期的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