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不能回收 糟蹋環保美意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PLA不能回收 糟蹋環保美意

2008年11月28日
摘錄自2008年11月27日聯合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常被民眾當成塑膠回收的生物可分解塑膠(PLA)容器充斥市場,竟是不須回收的一般廢棄物,綠色陣線執行長吳東傑批評,由於缺乏配套措施,讓消費者一不小心就成了破壞資源回收體系的幫凶。

吳東傑說,一般消費者不懂什麼是PLA,就算仔細看透明盒上的標示也是霧煞煞,「上游不易分辨,下游回收處理就容易亂。」他呼籲環保署檢討PLA容器的標示和推廣政策,別糟蹋了環保政策美意,反讓全民成汙染幫凶。

綠黨秘書長潘翰聲常到有機商店購物,拿到不少PLA塑膠袋和包裝盒,「PLA不能回收,我也不知該怎麼處理?」

潘翰聲表示,做環保不該花錢,但PLA容器價格比一般塑膠貴,環保署不但強制要求賣場採用,還「特許」PLA業者免除回收責任,形成PLA和一般塑膠業者的不公平競爭,有為特定業者護航之嫌;而且,PLA政策等於鼓勵民眾「用過即丟」,是錯誤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