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母親台灣」請命-請響應反對「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條例」連署活動 | 環境資訊中心

為「母親台灣」請命-請響應反對「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條例」連署活動

2004年05月06日
作者:陳椒華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副會長)

2004年5月母親節前夕,當立法院朝野立委正針對「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條例」法案進行協商表決,身為長期關懷台灣環境的一群、同時也身為女性或母親的我們,拒絕過母親節!因為我們的「母親台灣」正因「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條例」不當法條之即將通過而面臨浩劫。我們在此特為後代子孫千秋萬世,呼籲朝野立委應審慎考量,萬萬不可草率通過破壞台灣永續久安的「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條例」不當法條。我們強烈建議,「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條例」中之第3條應加入「政策環評」,第6條、第7條應予刪除。

「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條例」原本為「五年五千億計畫」解套設計,然而「五年五千億計畫」乃選前急就章之產物,執政黨本欲以此刺激民間投資,然而在目前國內經濟景氣逐漸復甦之際,本案的急迫性已不存在。而其中具爭議性且對環境破壞甚鉅的開發,包括「蘇花高速公路」及「四大平地人工湖」等計畫,立院通過後將可規避預算法監督、環境影響評估、水土保持規劃及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核程序等機制;也將可規避區域計畫委員會土地使用變更審查的機制,以及規避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變更審核機制(此原本在「國家遇到重大災難時」始可逕行變更)。

在此母親節前夕,我們這群長期關懷台灣環境的女性環保團體代表,發起「為母親台灣請命」連署活動,懇請朝野立委儘速退回或修正「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條例」不當法條,不要為行政院之錯誤法案背書,淪為破壞台灣國土的劊子手;也要求行政院重視台灣生態維護,重大政策應依正常行政程序推動,不應以特別法的方式規避法令規範及民意監督。

女性環保團體代表:

陳椒華(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副會長)、徐光蓉(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副會長)、陳曼麗(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長)、江翠娥(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工作室主任)、吳美香(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義工隊隊長)、鍾寶珠(花蓮環境保護聯盟會長)、吳麗慧(彰化環境保護聯盟常務理事)、陳毓琦(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義工隊副隊長)、黃麗霞(台灣藍色東港溪生態保育協會總幹事)、陳羿蓁(台灣教師聯盟執行秘書)、邱玉琦(南島社區大學執行祕書)、林雅利(台南縣環境保護聯盟監事)、鍾淑姬(新竹公害防治協會)、林嘉玲(迴瀾夢想聯盟執行秘書)、黃美釵(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副董事長)、陳美智(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副秘書長)、呂美鸞(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秘書長)、林黎彩(海洋台灣文教基金會)、徐美女(草山文教基金會)、邱靜慧(旗美社大)……(持續邀請中)

連署活動聯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