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1月06日
摘錄自2009年1月5日京華時報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1月4日,中國國家林業局網站發佈消息稱,新修訂的森林防火條例已於1月1日起施行,這是中國自森林防火條例施行20年來的首次修訂。根據新條例規定,個人違反森林防火規定將被處以200元到5000元的罰款。
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中國森林火險區劃等級和森林防火實際需要,國家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編制了全國森林防火規劃,目前已報國務院待批。在全國森林防火規劃通過後,各地應結合實際,編制本行政區域的森林防火規劃,編制或完善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或應急處置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