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錫堃:立院臨時會應排入綠色三法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游錫堃:立院臨時會應排入綠色三法

2009年01月15日
摘錄自2009年1月14日中央社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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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管理學會理事長游錫堃今天(14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綠色三法」與台灣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密不可分,立法院召開臨時會時應優先排入「綠色三法」。

「綠色三法」包括「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溫室氣體減量法」及「能源稅法」。

游錫堃表示,台灣過去在兩兆雙星,也就是半導體與面板產業的優勢,是推動再生能源產業的基礎,不過仍需立法具體保障再生能源產業的未來發展。

游錫堃表示,再生能源產業才可真正擴大內需與提振經濟。面對金融風暴,美國、歐盟及日本都在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產業,期待可開創新契機,政府不應漠視這三項法案。

游錫堃強調,「綠色三法」與台灣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密不可分,可為台灣開創經濟的新契機,立法院召開臨時會應優先排入「綠色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