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2月27日
摘錄自2009年2月26日我的E政府環保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訂定之「放流水標準」自民國76年發布後經多次檢討修正,對國內水污染防治工作頗有貢獻,但近年來國內科學工業園區增多,加上工業區內之事業種類日趨複雜,污染集中下對環境衝擊較大,該署為因應現況,特針對現行工業區放流標準管制內容進行調整。
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對污染減量具正面積極指標及示範意義,推估工業區年排放量約可減少20 %,促使投資改善水污染防治設施,對經濟與環保技術發展皆具有正面影響。有關本次預告之相關內容,已詳載於該署網站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有興趣的民眾及業者可於環保署網頁下載,並歡迎各界提供公告內容之相關修正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