璟美掩埋場汙染 勿用地下水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璟美掩埋場汙染 勿用地下水

2009年03月25日
摘錄自2009年3月25日聯合報雲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雲林縣斗六市八德里的璟美掩埋場,昨天(24日)被議員周秀月等指控汙染嚴重。縣長蘇治芬表示,已要求業務單位1個月內找出汙染源,並呼籲農民這段期間不要抽用地下水,避免汙染擴大。

周秀月等議員昨天(24日)在議會,批評縣環保局處理璟美掩埋場汙染問題,不夠積極,讓汙染情況持續存在,傷害河川、農地與果樹。

縣府表示,璟美掩埋場95年10月營運至今,環保局已3度命令停工,並先後開出水汙染、空汙與廢棄物汙染處分33件,處分金額達447萬多元。

環保局說,由於璟美掩埋場附近水文資料仍待釐清,將先設3口簡易地下水井監測,確認地下水流向後,在下游再設1口標準的監測井。到於農作物損害部份,將協助農民依「公害糾紛處理法」辦理求償。

縣府強調,將在空氣、水、土壤方面進行頻繁檢測,1個月內先行覆土減少空氣汙臭,經檢測確定汙染廠址後進行區域封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