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性能源環保政策成為歐盟重要政治議程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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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性能源環保政策成為歐盟重要政治議程

2009年06月22日
摘錄自2009年6月20日國際線上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歐盟歷來重視將節能減排的理念貫穿在其政策制定的過程中,經過十幾年的發展,目前在歐盟成員國,重點從事綠色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研究與開發的科研機構和企業有數百家之多。風能、太陽能等自然能源的使用已經從工業走向普及,逐漸進入到民眾的日常生活中。

2006年,歐盟通過《歐盟未來三年能源政策行動計劃》,以到2020年減少能源消耗20%為目標,提出提高能源效率,要求各成員國明確節約能源的「責任目標」,依照各國的經濟與能源政策特點,確定主要的節能領域,以便迅速採取落實措施。比如在商業建築、城市燈光景觀等大量消耗電力的領域,儘快更換節能燈與節能器材。歐盟還進一步擴大對核能的利用與開發,加大了對核能安全性保障、減少核廢料污染等技術研究的資金與人力投入。

去年12月歐盟首腦會議上,通過了《氣候行動和可再生能源一攬子計劃》。這一計劃的核心內容可以用三個「20」概括,首先,歐盟承諾到202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的排放基礎上減少20%。如果能達成新的國際氣候協議,歐盟進一步將減排額度提高到30%;第二,設定了可再生能源在總能源消費中的比例提高到20%的約束性目標,包括生物質燃料佔總燃料消費的比例不低於10%;第三,將能源效率提高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