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油7天換? 衛署:看劣化 無規定天數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炸油7天換? 衛署:看劣化 無規定天數

2009年06月22日
摘錄自2009年6月22日中廣新聞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炸雞、薯條、香雞排等油炸食物,受到不少民眾喜愛,但咬進嘴裡,油炸油品質若不佳、變質油可能增添致癌危機。

速食業者油炸食物,炸油好幾天才更換的問題引發關注,到底炸油應該多久更換一次?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表示,炸油品質的管控不是以「每天換油」作為規範標準,而是視炸油的劣化程度而定,包括發煙點溫度不能低於攝氏170度、油色變深且黏漬、泡沫多有異味,泡沫面積超過炸鍋1/2以上等,都該立即換油,長時間油炸食物的餐飲業者,應該選用穩定度高的油炸油,在靜置冷卻期間,應有良好防護,才能避免油炸油脂快速氧化。業者烹飪食物時,應該避免不必要加熱,油炸過程中,要隨時把懸浮物或沈澱油渣去除,並應將炸油以有效方法過濾,減緩氧化速度。

衛生處副處長謝定宏表示「最終要求,應該是油脂品質是否處於安全狀態,前面處理,要求一定要符合衛生規範,後端就可減少油脂變質情況,如果前段處理不好,就要處罰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