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9月04日
摘錄自2009年9月3日台灣醒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放任建築法規混亂、建物坪數計算不利消費者,未善盡職責健全建物登記法制」,監察院3日對內政部提出糾正案,要求盡快改正對消費者諸多不利的法規。
監委指出,目前建物公共設施分配、共用部分項目,及所有權劃分通常由建商決定,消費者不僅無從知悉亦無從參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建商銷售廣告公共設施比計算方式,目前亦無法律規範,給予建商售屋廣告「低公設比」的機會,令消費者無從知悉坪數分配是否妥當,致引發虛坪、灌水等爭議,內政部卻放任多年不顧。
建商建築面積以牆心為樓地板面積之計算標準,但銷售時卻以建物外牆登記面積為銷售面積,亦未明確告知消費者面積計算內容,故產生實坪與虛坪嚴重落差問題。
內政部對此糾正案,僅表示尚不清楚,待進一步了解監委糾正案內容之後,再做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