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2009年9月9日台灣醒報報導

今年底哥本哈根協定,除了要訂出取代2012年到期的京都議定書的減碳標準,還要討論出富國對抗全球暖化、資助發展中國家的金額。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組織秘書長德布爾表示,從100億美元(約新台幣3200億)談起,會是個好的起點。
依目前發展情勢,年底哥本哈根協定有幾大重點。第一,已發展國家承諾的減碳目標,目前最常聽到的標準是2020年前減碳25%至40%;第二,富國需負擔對抗全球暖化、協助其他國家發展相關節能科技等的資金。
不過,德布爾提到了第三個重點。他認為如果幾大主要發展中國家,如中國、印度、巴西等,願意承諾並力行達到減碳目標,才是更大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