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08日
摘錄自2009年10月8日自由時報台中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縣府農業處7日公告禁漁6年將滿的新社鄉食水嵙溪、抽藤坑溪,從10月24日起繼續封溪禁漁3年,引起地方兩極看法,部分外地釣客指出,食水嵙溪與抽藤坑溪封溪護漁根本禁外不禁內,當地民眾常偷釣,縣府護岸工程破壞魚類生態,持續封溪意義不大。縣府表示,應地方要求公告,會加強宣導。
食水嵙溪與抽藤坑溪是新社鄉的原始溪流,沿岸不但有美麗的原始林木,溪流裡也有蓋斑鬥魚、台灣白魚及短吻紅斑蝦虎等各種保育魚類,為保護河川生態資源,地方居民92年提出封溪禁漁要求,6年將屆滿,不少釣客預期月底將解禁,詎料,昨天縣府再度公告封溪,反彈聲浪四起,連生態人士都有「異」見。
大甲溪生態協會秘書楊慧玲指出,禁漁期間溪流生物未做任何調查與依據,仍有釣客偷釣,未見禁漁河段有人巡守,縣府還在溪段護岸施工傷害水生動物,影響比釣客有過之而無不及。建議縣府嚴格立法規範釣客或每人最多可釣幾尾,甚至只能釣大魚,小魚放回溪中,比封溪護漁具意義,皆大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