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試行「河長制」治理污染河流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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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試行「河長制」治理污染河流

2009年10月25日
摘錄自2009年10月25日新華網哈爾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黑龍江省環保廳,最近開始對污染較重的阿什河、安邦河等幾條污染較重河流試行「河長制」,強化領導責任,加快推進河流污染治理的進程。

「河長制」是從河流水質改善領導督辦制、環保問責制所衍生出來的水污染治理制度,由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河長」,負責轄區內河流的污染治理,是江蘇省處理藍藻事件時的首創。

在近日召開的黑龍江省推進污染(減排)防治工作會議上,黑龍江省環保廳提出,要採取超常規措施和有效手段保證減排項目按期實施,對污染較重的阿什河、安邦河、呼蘭河、安肇新河、鶴立河、穆棱河試行「河長制」,採取「一河一策」的水環境綜合整治方案,實行「三包」政策,即領導包推進、地區包總量、部門包責任,對污染河流進行環境綜合整治,實現上下遊同治,促進流域整體水質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