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千億莫拉克重建預算 助災區復建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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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千億莫拉克重建預算 助災區復建

2009年11月12日
摘錄自2009年11月10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立法院院會10日三讀通過1164億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協助災區儘速復建,並決議行政院應依據家園重建流程,先行與災民諮商後,依其需要提供適當中繼居所或永久屋。

重建特別預算原列歲入為無列數,協商同意增列漂流木售價收入新台幣2872萬元;歲出原列1200億元,協商後減列35億2047萬9000元,改列1164億7952萬1000元,全數舉債支應,不受相關法令舉債額度限制。

衛生署在特別預算編列「預防傳染病流行防疫計畫」67億元,目的是購入H1N1新流感疫苗,但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認為應列年度預算中,不應排擠災區重建預算;經協商,朝野黨團同意減列10億元。

有關水土保持局過去10年治山防災成效,民進黨團提案指出,水保局10年來在全台所施作治山防災工程高達1萬6465件,總經費共計480億973萬元,所費不貲,請水保局檢討過去10年來重複施作工程問題,並提出相關報告,獲院會決議通過。

院會決議,地方政府辦理野溪清疏,免徵採取土石使用費;考量地方財政困難,已支應重建經費,建請納入重建預算相關計畫補助。

院會還決議,重建相關工作應彙總公布網站,且各項工程完工後仍持續公布5年;經濟部水利署至遲在民國99年汛期前應完成各水庫科學化洩洪預報與警報系統;農委會應加強查緝山林盜伐,並應每半年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建請政府積極研擬架設改良倍力橋,於最短時間完成道路橋梁搶通重建事宜;重建委員會應貫徹「離鄉不離村、離村不離鄉」原則,助災民於原居住地區經鑑定之安全地點興建永久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