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7日
摘錄自2009年11月27日中時電子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在丹麥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召開前夕,中國國務院常務會議昨敲定至2020年中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到2020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將比2005年下降40%~45%,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畫,並制定相應國內統計、監測、考核辦法。
雖然中國已承諾減排目標,但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中國正處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任務十分繁重。能源結構以煤為主,能源需求還將繼續增長,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面臨「巨大壓力和特殊困難」,實現上述減排行動目標需要付出諸多的努力。
國務院強調,中國作為負責任的發展中國家,將堅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基本框架,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主張嚴格遵循峇里路線圖授權,加強公約及議定書的全面、有效和持續實施,統籌考慮減緩、適應、技術轉讓和資金支持,推動哥本哈根會議取得積極成果。
國務院並決定,通過發展可再生能源、推進核電建設等行動,到2020年中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15%左右;通過植樹造林和加強森林管理,森林比2005年增加4千萬公頃,森林蓄積量增加13億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