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強制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告知性伴侶惹爭議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甘肅強制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告知性伴侶惹爭議

2009年12月02日
摘錄自2009年12月2日中國青年報甘肅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甘肅省衛生廳頒布了一項規定,要求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必須履行此項告知義務。

近日,北京愛知行研究所主辦愛滋病檢測、伙伴告知及傳播愛滋病刑事犯罪化研討會,專門對甘肅省愛滋病檢測陽性結果告知規範(試行)進行了探討。

會上爭論的焦點在於,HIV感染者的性伴侶應該享有及時防護和治療的權利。但是,與會的多數NGO工作人員及援助律師則認為甘肅省衛生廳此舉合理不合情。他們擔心這一強制性規定可能導致HIV感染者在壓力下不願去做病毒檢測,最終使愛滋病防治工作無所適從。

目前中國的愛滋病疫情呈現出,性傳播持續成為主要傳播途徑。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上周公布的 2009年全球愛滋病流行報告顯示,到今年年底,中國存活的愛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約有74萬人,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得到診治。同時,通過性行為的傳染占了70%以上。

甘肅省愛滋病檢測陽性結果告知規範(試行)規定:愛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在得知陽性檢測結果後一個月內,必須將自己的感染狀況告知配偶或與其有性關系者,并負責促成他們到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搆做咨詢和檢測。

上述規定指出,因未將自己的感染狀況告訴配偶或與其有性關系者,且未釆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則視為故意傳播愛滋病,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搆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