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公司要求歐盟空污法令能更具彈性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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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公司要求歐盟空污法令能更具彈性

2009年12月10日
摘譯自 2009年12月4日Euractiv報導,謝雯凱編譯;趙家緯審校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歐盟即將通過空氣、土壤與水的工業污染法,這是結合IPPC及LCP指令在內的七個法律,可預見在2016年所有工業設施會實施更嚴格的空污限制。歐洲多家電力公司於 12月2日表示,若該法令能有足夠的彈性,電力部門才具防污效果,並期待明年重訂的IPPC能有過渡期。電力公司代表表示,提高污染排放標準,將降低發電效率。但會員國已於6月通過共同立場,在2016至2020年間,只同意過渡性質的國家計畫,這些計劃是為已達特定標準的燃燒廠而訂,電力公司代表希望延長到2023年,但反對者認為此舉將不利於健康與環境。

資料來源
※本文出自環保署「國際環保動態訊息蒐集及趨勢分析」專案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