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6日
摘錄自2009年12月16日新華網呼和浩特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指出,為改善礦山、礦區的地質環境,消除人居、交通等安全隱患,內蒙古將投入大量資金治理礦區、礦山地質和生態環境。
內蒙古境內礦山、礦區眾多,有烏海市等一批資源型城市。從現在起至2015年,內蒙古將在實施現有117個礦區、礦山治理項目的基礎上,繼續重點治理資源型城市礦山、礦區地質環境和國有礦山、礦區的曆史遺留地質環境問題,以及主要城市、交通幹線周圍的採砂坑、採石場。
礦山廢棄地及周邊的生態環境也是治理的重點。內蒙古規定凡是新建和正在生產的礦山,礦產開發與地質環境治理必須同步。
在未來兩年內,內蒙古每年計劃安排礦業權收益專項資金6億元,對該省8個資源型城市的13個礦區、礦山地質環境進行恢復治理,並將投入部分資金,幫助資源型城市實施經濟轉型、棚戶區等人居環境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