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立法管制溫室氣體 環保共識會議進入正式討論 | 環境資訊中心

是否立法管制溫室氣體 環保共識會議進入正式討論

2005年10月25日
本報訊

經過預備會議的基礎課程,環保署環保共識會議於上週日(23日)進入正式討論。上午針對溫室氣體減量的國家政策進行探討,下午邀集產業界代表與會,討論產業政策是否應作調整。

「立法只是諸多管理方式的一種!」台灣科技大學教授顧洋於開宗明義如此告訴會議成員。上午座談中他再三強調,重要的是溫室氣體的「管理」,並且要能達到效益。他以韓國為例,表示韓國雖未訂立溫室氣體減量法,卻已經實施許多基礎工作,包括落實溫室氣體基礎盤查、成功推動能源服務業、教育訓練扎實、輔導措施完備,且一直努力進行部會協調。即便台灣立法緩不濟急,但在法令生效之前,行政部會仍有許多基本事務應當去做。

針對溫室氣體,顧洋教授著重績效,不在乎是否應先訂立法律,同場座談的中研院經濟所研究員蕭代基則強調,一定要有法令,光靠「自願性減量」而沒有法令的約束是沒有效的。擔任律師的林姓成員也認為,訴諸企業自主的法律沒有用,要造成企業壓力,惟有透過排山倒海的訴訟。而有了法律,公民或是環保團體提出訴訟才有依據。

列席旁聽的世新大學行政管理系教授林子倫、環保人士林聖崇與艾琳達稍後受邀分享對共識議題的看法。林子倫教授要大家拉高層次,由人文社會的角度來思考因應京都議定書之道,而且除了「溫室氣體」這個問題,也要想想面對「氣候變遷」要如何進行策略調適,社會體制又該如何因應。

艾琳達告訴成員,西方社會有錢人至少會因房地產價值而關心社區環境與污染,也迫使地方政府有效執行法律,但台灣人面對環境問題卻常選擇不發聲。林聖崇則舉例,西雅圖工業區不但提供免費巴士接送,還利用津貼讓企業鼓勵員工不要開車通勤,而台灣的竹科與竹南科技園區開發案,依然興建許多停車場,毫不考慮這些交通將排放的溫室氣體。他並提及台灣電價低廉,導致電弧爐廢鋼鐵冶煉廠有經濟誘因在台生存,因而造成更多的溫室氣體排放、戴奧辛污染與環境毒害。電弧爐煉鋼業是台灣戴奧辛的主要排放源。

為瞭解產業界的態度,下午的議程邀請中國鋼鐵公司生產部高級專員劉國忠與台北大學教授張四立發表簡短報告,並與企業永續協會副理莫冬立、經濟部工業局副組長陳玲慧、台電工安環保處處長杜悅元,以及台北科技大學環境規劃與管理研究所所長張添晉共同列席討論。

列席的多位產、官、學界專業人士均異口同聲表示,有條件贊成立法管制溫室氣體。莫冬立副理表示,立法並非是一開始就以強制性的手段,而應先有個總體目標,並考量時程規劃,程序上也須有公民與企業參與的空間。

台電代表杜悅元則詳述台電現行的無碳能源措施,包括提高能源效率與推行節約能源兩大主軸,以及擴大天然氣使用。她稍後提及再生能源推行上所遭遇發電效率低落與高成本的問題,遭到共識會議李姓成員的質疑。中鋼專員劉國忠則解釋,這是傳統石化能源的外部污染成本未納入計算,而再生能源的經濟誘因無法被彰顯的緣故。

由於感覺產業界缺乏誠意,蔡姓共識成員對列席座談的專業者發出呼籲,知識份子影響力大卻自我侷限,民眾或許沒有知識,但能給予壓力。他並希望此次共識會議結論可以促成政府與社會有更積極的作為。

接受許多新觀念的衝擊之後,當共識會議成員進行共同討論之際,對於是否立法管制溫室氣體產生了不同意見,成員決定跳脫共識會議題目的侷限,先把應建議政府實行的措施一一列出,於往後會議中再找出共識點。其中劉姓成員依自身經驗,提出「住民自決權利」,希望共識結論能喚起民眾注重基本環境權,並要求住民能具備維護家鄉環境或抗拒污染產業進駐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