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傾倒事件 浙江安徽達成賠償協議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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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傾倒事件 浙江安徽達成賠償協議

2010年01月13日
摘錄自2010年1月12日青年日報浙江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2009年11月底、12月初,來自浙江省東陽市橫店鎮某製藥廠(普洛得邦製藥公司)1000多桶含有二氯乙烷、甲醇、甲烷等成分的廢棄有毒化學危險品被轉移到安徽省亳州市境內渦陽、利辛兩縣傾倒。至今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目前,環保部門介入調查,相關責任人渦陽縣楚店鎮徐大村村民徐某、利辛縣張村鎮任營村村民任某和汝集鎮鄭寨村村民楊某已被刑拘,河南籍民工高某還在潛逃,已被公安部門網上通緝。

浙江得邦公司創辦於1990年8月,位於東陽市橫店鎮,主要從事抗生素類原料藥和醫藥中間體的研發、製造和銷售,在業內屬於大型企業。

公司行政總監聶文彬表示,本周,企業將在環保部門的帶領下趕去安徽,目前已經在商談賠償金額,約在220萬左右。

據了解, 2010年1月5日,安徽省環保廳與浙江省環保廳就本次危化廢棄物傾倒事件污染賠償問題已達成一致,普洛得邦一次性賠償跨省非法傾倒危化廢棄物事件對渦陽、利辛兩縣造成的污染損失及處置費用總計人民幣220萬元,其中渦陽縣60萬元,利辛160萬元。普洛得邦不再承擔其他任何經濟賠償或補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