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仁武廠廢液超毒 採樣管一碰就溶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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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仁武廠廢液超毒 採樣管一碰就溶

2010年03月24日
摘錄自2010年3月24日自由時報綜合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塑仁武廠的滲漏究竟有多毒?環保人員當初前往取樣時,塑膠製的取水套管放入標準監測井,竟然被地下水中「純相」污染物所溶解。所謂「純相」是指過飽和的污染物,顯示污染物濃度相當高,幾乎是「原汁」。

研判毒廢料直接漏到地下水環保署土污基管會執秘蔡鴻德表示,取樣檢驗時,取水套管被溶解的剎那,台塑人員也在場目擊,研判可能是有毒的高濃度廢料直接洩漏到地下水,而非儲存槽龜裂滲漏。
由於台塑仁武廠2002年即知有滲漏情形,卻未報備,環保署昨天去文高雄縣政府,請縣府考量將台塑依照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高縣環保局說,台塑違法的相關事證包括環保署監測地下水超過管制標準30萬倍、環保局以簡易井輔助監測超標2倍,以及長期將廢水排放到後勁溪的違規事證,等一併蒐集齊全後,近日將台塑仁武廠移送法辦。

刑法第190條規定,「投棄、放流、排出或放逸毒物或其他有害健康之物,而污染空氣、土壤、河川或其他水體,致生公共危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廠商、事業場所負責人或監督策劃人員,因事業活動而犯前項之罪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塑仁武廠解釋說,2002年政府頒佈土壤及地下水相關防治法令後,才開始監測廠區地下水,發現超過管制標準,進一步查出老舊的地下水泥結構廢水設備收集池出現龜裂及滲漏,馬上啟動緊急應變措施,設置地下水整治循環井,抽水運轉全面改善污染。為什麼期間並未以正式公文向環保署及高縣環保局報備?台塑仁武廠的解釋是:「自家發生污染,怎麼可能四處張揚呢?…但為了做好污染改善,公司已花了上億經費!」

台塑仁武廠2002年開始外漏,高縣環保局及環保署都辯稱事前不知情,2009年11月環保署監測報告出爐後,才知道台塑地下水污染嚴重。但環團質疑,調查報告是分批出來,早在2009年8月就已有數字,環保署及高縣環保局不論是不知情或知情不報,同樣毫無作為,同樣嚴重失職!監察院及檢調應介入調查。

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強調,台塑宣稱做了許多改善工作,去年底地下水依舊被檢出超標污染,顯示嚴重性不單是早期廢水設備滲漏,環保署的報告書亦懷疑製程及倉儲等重污染區有問題,他仍建議全面停工調查。
不過,蔡鴻德認為台塑設置了14套地下水循環井處理設施設置,可以有效消除水中毒物,環保署將不定期取樣檢測,一旦發現污染更為嚴重或擴大,就會勒令停工。台大大氣系教授徐光蓉痛批:「現在已確定就是台塑造成污染,難道比正常值超標30萬倍還不夠可怕嗎?要犧牲民眾健康到什麼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