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環境省公佈新大氣懸浮微粒基準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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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環境省公佈新大氣懸浮微粒基準

2009年09月15日
摘譯自2009年09月09日Env Japan報導,Masakado編譯;TT審校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身為日本環境省直屬諮詢機構的中央環境審議會,於2008年底接受國會質詢時被要求就大氣環境懸浮微粒的監控標準提出說明。對此中央環境審議會最近提出最新標準值,環境省依該會所提標準於9月9日正式公告全國。新的大氣懸浮微粒標準值為年平均值15μg/m3以下,日平均值為35μg/m3以下,採用質量濃度測定方法進行監測。除工業地區與道路等地區外一律適用本標準,超過標準值者即定義為大氣污染。

※資料來源
※本文出自環保署「國際環保動態訊息蒐集及趨勢分析」專案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