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案 環保單位會同地方 重採水樣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台塑案 環保單位會同地方 重採水樣

2010年04月14日
摘錄自2010年4月14日自由時報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塑地下水污染案,環保署、高縣環保局會同台塑、鄉長及村長重新採集廠內、外地下水樣,地方要求採集較深水樣,雙方一度僵持不下,環保署最後讓步另採較深的水比對,並發給各村各一水樣。

4月1日,立法院環衛小組在台塑仁武廠開會,由於地方不滿環保署採水樣未知會地方,決議由環保署行文通知鄉公所、縣議員及周遭6村村長,一同到廠內、外及民間水井重新採水樣化驗。13日環保署委託的台灣監測科技公司人員採集約7公尺深的地下水樣,但地方議員、村長認為二氯乙烷比水重,會沉澱更深處,要求採集水樣要深一點,環保署堅持依標準作業進行,引起村長們不滿。

環保署現場人員請示後,同意採集約9公尺深水樣,作為比對參考用,並發給6個村各一份採樣水。下午監測人員接著又到廠外5口監測井採水樣。仁武鄉長沈英章說,地方若對環保署採樣的公正性存疑,他不排除由鄉公所編列經費,委託專業機構檢測,再由環保署與縣環保局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