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7月26日
本報訊
環保署規劃將資源回收基金管理委員會改制為行政法人機構,以提升基金管理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績效,特於25日上午舉行「資源回收管理基金會設置條例」草案公聽會。然而,與會各產業公會代表均持反對意見,全國工業總會代表與部分公會代表揚言,若是環保署一意孤行,不排除共同發表聲明以示抗議。
草案本欲透過此條例使基管會落實監管分立、績效目標管理、資訊公開,以強化「延長生產者責任」(EPR,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又稱「製造者延伸責任」)。由於目前基管會財務不透明、成效低落,未來規劃中也不見業者可以參與決策的空間,徒留給廠商更多財務負擔,現場近30名產業公會代表一致持反對意見。
全國工業總會代表李季芳表示,會後一週內將以問卷方式調查各產業意見,以了解廠商對此一草案之立場。台灣區飲料工業同業公會代表直言,環保署身為基管會主管機關,卻不落實稽核責任,造成基金營運虧損。環保署應該思考如何讓基管會在現行制度上進行改善,而不是以延長生產者責任這樣的說辭來將責任丟給生產者。台北市電器商業公會代表則表示,生產者負擔愈來愈高的回收費率,執行回收的體系卻從未與生產者有過密切聯繫,生產者無法掌握回收基金實際用途,自然無從著手改善低落的回收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