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臺「12條」措施 嚴防煤礦事故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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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臺「12條」措施 嚴防煤礦事故

2010年06月20日
摘錄自2010年6月18日 新華網太原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針對晉煤集團郊南煤礦「6.3」事故等安全生產事故暴露出來的問題,山西省政府發佈了《關於切實加強當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規定》,這個規定涉及煤礦兼併重組、煤礦複產驗收、各類災害事故防治等12條具體措施。

「12條」要求,嚴禁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隊伍進入煤礦承攬工程。山西2010年將關閉1031處礦井,嚴禁列入關閉計畫的煤礦以任何名義組織生產,並嚴禁向其提供生產條件。盂縣辰通煤業公司「5.18」瓦斯爆炸事故、郊南煤礦「6.3」透水事故都是受利益驅動非法違法組織生產,都存在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的問題。山西將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嚴禁非法建設、非法生產、非法經營和超能力、超強度和超定員生產。「12條」還對瓦斯、水害、火災、煤塵、頂板等煤礦災害的防治作出了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