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油禁令無所適從 美石油業想出走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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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油禁令無所適從 美石油業想出走

2010年06月23日
摘錄自2010年6月22日法新社紐奧良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美國一名法官22日駁回墨西哥灣深海鑽油禁令,表示這對經濟與石油公司將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而這項裁決為歐巴馬政府帶來一大打擊。

法官費德曼(Martin Feldman)在判決書中指稱礦業管理局中止深海鑽油的決定「無效」,「完全不能解釋對原告、當地經濟、墨灣地區及重大的現今國內能源可得性所造成的無數影響」。

白宮發言人吉布茲(Robert Gibbs)表示,政府將「立即」對這位紐奧良法官判決提出上訴。

他說:「總統強烈認為,在不清楚發生什麼事的情況下,持續在這些深度鑽油完全不合理。鑽油可能危及油井人員與墨灣環境安全,而總統不認為我們現在能禁得起這些危險」。

不過,美國南方沿岸的鑽油工人與高層主管批評中止採油會逼企業出走,他們的生計大受影響。

代表部份外海石油公司的律師羅森布魯姆(CarlRosenblum)昨天在聽證會上指出,整個產業都應受罰真是前所未見。

他說:「我們提出的要求,沒有一項違反安全。」他主張暫停鑽油對一些已準備移往巴西及非洲的公司會造成骨牌效應,他們不願在此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