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7月20日
摘錄自2010年7月19日新華網河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河南省環保廳表示,2010年上半年,河南省共扣繳11個省轄市4432萬元,用於水環境生態補償,這一舉措使該省地表水品質得到明顯改善。河南省從2009年1月起,在省轄沙潁河流域實施水環境生態補償制度;從2009年8月起,在省轄海河流域實施水環境生態補償制度,從2010年1月1日起,這項制度在河南全省推行,涉及到長江、黃河、淮河和海河四大流域18個省轄市。
所謂水環境生態補償機制,是指如果流經該市的水經過治理,水質得到改善,並達到了環保的各項要求,就給予獎勵;如果在該市區域內,水質不僅沒有得到改善,反比上游水質還糟糕,就得拿出相應資金給予補償,用錢來買排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