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高美溼地 未來有刑責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破壞高美溼地 未來有刑責

2010年07月22日
摘錄自2010年7月22日聯合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中高美溼地最近飽受折磨,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研議,將溼地變成國家公園的一分子。在「國家公園法」的保護傘下,在溼地上亂開車、汙染水質、燒鋼琴等破壞生態行為,不只被罰錢,還可能面臨刑責。全案預計10月提出可行性報告。

官員指出,在「溼地法」完成立法前,對一些重要溼地,都構想逐步納入國家公園、先以「國家公園法」來保護。目前位處國家公園內的溼地有4處,包括國際級的曾文溪口、四草溼地,國家級的鹽水溪口、七股鹽田溼地,皆為台江國家公園轄區。

營建署國家公園組長陳貞蓉表示,高美屬於國家級溼地,需妥善保護,地方政府執行上受限於人力與經費,若將高美納入國家公園,則可有國家公園警察、管理員專責巡邏保護,且依國家公園法,破壞生態者除行政罰外,還將面臨刑罰。

而現在高美溼地常遭人破壞的野生動物保護區,往後進出將會管制,擬採預約登記制,由專人進行導覽,希望打造出兼具遊憩與生態平衡的溼地樂園。但沒提出申請則不得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