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局放任大批國有地遭人占用,監察院昨(4日)通過糾正案。根據監察院調查,到今(2010)年5月底止,被私人及不詳人士占用的國有非公用土地公告現值逾3千億元,價值最高的前4筆就有3筆位於寸土寸金的台北市。
負責調查的監委葛永光指出,立法院在96年6月15日曾決議要求國產局每年至少收回10%以上被占用國有非公用土地與房舍,但國產局最近3年都未達立法院要求目標,未列管收取使用補償金的筆數高達5成,即使列管也累計鉅額欠費,從未或逾10年以上未清查勘查者高達4成。
截至99年5月底國產局經管的國有非公用土地被占用者共計有31萬3,354筆、面積廣達3萬1,217公頃、按公告現值計算為3,499.72億元。若按被占用土地面積來看,台東縣以3,217公頃居冠、其次為南投縣2,927公頃、花蓮縣2,826公頃、以及台南縣2,497公頃。不過被占用土地價值最高的還是在都會區,近幾年公開標售國有地連續創下天價的台北市,被占用土地價值居冠,即使以公告現值來計算,也高達311.96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