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對虐待動物者擬罰款10萬港元監禁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香港對虐待動物者擬罰款10萬港元監禁

摘錄自4月7日中央社香港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香港政府擬修法提高虐待動物刑罰,最高罰款由目前5000港元提高至10萬元,監禁期由最高6個月增至12個月。但動物保護團體指罰則仍不足。港府並擬對疏忽照顧、禁閉、或進出口的動物沒有適當通風和照明、籠的設計不當等,罰款由目前的2000港元提高至2萬5000元。

不過,保護動物團體對此仍有意見。據統計,2006年1至9月共有11宗成功檢舉指控虐待動物案,但只有一宗判監,且少於一個月,九宗判罰款者平均金額約1200元;另一名判社會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