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德克成商標 原民會籲撤銷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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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德克成商標 原民會籲撤銷

2010年09月15日
摘錄自2010年9月15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核定「賽德克.巴萊」字樣為商標,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表示,「賽德克.巴萊」應當是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保護的客體,呼籲經濟部撤銷商標權。

申請商標註冊的果子電影公司則是表示,魏德聖導演的「海角七號」上映後,市面出現各種以「海角七號」為名的產品,為了避免舊事重演,因此在2008年底向經濟部申請「賽德克.巴萊」為註冊商標,單純地只是想保護片名。

不過,原民會表示,對原住民族而言,「賽德克.巴萊」是指涉全體賽德克族,具有族群身分認同的表彰功能,並有作為一個「真正的賽德克人」的專有神聖寓意。

原民會認為,智慧財產局將「賽德克.巴萊」這樣具有深層文化意義與族群認同功能的原住民族群文化表現核定為商標,因為事涉原住民族事務,事前未與原民會諮詢,也未考慮它在文化表現與部落主體意識的神聖關聯,允許將「賽德克.巴萊」適用在「冷熱飲料店」(審定號01373239)、「尿布」、「內褲」、「吊褲帶」(審定號01372474)、「衛生用紙」、「膠水」(審定號01362271)等完全沒有族群文化意義甚至是侵辱這個文化的客體上,極為不妥。

果子電影表示,當初只註冊了8大類,並未逐一查看細項。魏德聖將在近日內向前原民會主委瓦歷斯貝林請益,討論如何圓滿解決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