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簡介 (下) | 環境資訊中心
保護區大會

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簡介 (下)

2003年09月05日
江詠儀 摘譯、李欣哲 審校

IUCN組織架構

會員

IUCN的一千名基本會員,每3到4年召開一次世界保育會議(即聯盟會員大會),表達會員們的觀點,指導聯盟政策及批准各項計畫。

為便利會員之間的合作、協調IUCN各機構的工作、推行會員參與計畫以及聯盟的管理順利,同一國家、區域或同一區域局部地區內的IUCN會員得以組織委員會。此類國家或區域委員會之提案必須符合聯盟各項規章。區域委員會欲獲認可,成立過程中在區域內的所有IUCN成員接應能平等的參與。

秘書處

IUCN總部位於瑞士格蘭,秘書處與所屬職員即設於此,由秘書長採分散式領導。管理工作則由IUCN主席所領導的議會負責。

委員會

IUCN的六個委員會是保育知識、政策及技術建議等方面的主要諮詢資訊來源,同時也是各項計畫的執行者。這六個委員會也做為專家志工們發展、促進制度性的知識與經驗以及聯盟目標的網絡。

1.物種存續委員會(Species Survival Commission, SSC)
 
  物種存活委員會擁有7千位以上的會員,其主要工作為給予聯盟在物種保育方面的建議,以及動員各項由保育團體為保護瀕臨絕種與益於人類等物種所進行的行動。相關資訊詳見以下網站: http://www.iucn.org/themes/ssc/ 

2.世界保護區委員會(World Commission on Protected Areas, WCPA) 

隸屬於世界保護區委員會下的一千三百名會員提倡設立並有效管理水陸保護區的全球網絡。相關資訊詳見以下網站: http://www.iucn.org/themes/wcpa/ 

3.環境法律委員會(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al Law, CEL) 

環境法律委員會有800名會員,從事環境法律之提升。藉由發展新的法律概念和工具,以及建立社區團體運用環境法律的能力,來支持IUCN的各項任務。關資訊詳見以下網站: http://www.iucn.org/themes/law/ 

4.教育和宣導委員會(Commission on Education and Communication, CEC)

教育和宣導委員擁有600名會員,藉由策略性地教育與宣導方案,提倡學習及促使人們的參與,以實現IUCN的任務。相關資訊詳見以下網站: http://www.iucn.org/cec/ 

5.環境策略和規劃委員會(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al Strategy and Planning, CEESP)

環境策略與規劃委員會約有500名的會員,為一專門技術與知識的智庫,從經濟與社會衝擊等面向,提供自然資源以及生物多樣性相關資訊,同時也為自然資源保育以及永續利用發展提出政策建議。相關資訊詳見以下網站: http://www.iucn.org/themes/ceesp/ 

6.生態系經營委員會 (Commission on Ecosystem Management) 

在管理自然生態系與調整過後的生態系方面,近400名生態系經營委員會會員提供整合生態系方法的各種專門指導。相關資訊詳見以下網站: http://www.iucn.org/themes/cem/

「IUCN」縮寫的由來

1948年10月5日,「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Nature)在法國楓丹白露成立,簡稱為IUPN。稍後在1956年改名為「國際自然及資源保育聯盟」(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s),到1990年,再將此名稱簡化為「IUCN -The World Conservation Union」。

資料來源【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
版權歸屬IUCN - The World Conservation Union,環境資訊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