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廠機組排放標準 被轟放水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電廠機組排放標準 被轟放水

2010年10月21日
摘錄自2010年10月21日自由時報桃園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桃園縣政府環保局20日在縣務會議提出縣版發電廠各種機組排放標準,卻引起蘆竹、龜山兩鄉長砲轟放水,明顯圖利電廠。

蘆竹鄉長褚春來質疑,連林口發電廠30年的老舊發電機,硫氧化物的排放標準都定在30ppm,環保局卻只訂在50ppm,放水情形嚴重,要求提高標準。龜山鄉長陳志謀聲援褚春來,他說,華亞園區內的華亞電廠每天都排放大量的白煙,也不知道那是什麼東西,看得民眾大有壓迫感,但廠商從來就不會回饋地方,實在沒有必要對廠商放水。

環保局強調,訂定標準是經過專家討論,目前全台只有高雄、台中訂定,桃園縣訂定的標準比環保署嚴格,但介於兩市中間,至於改善的期程可由4年縮短為3年。對於這樣說法,褚春來、陳志謀還是有意見,最後,吳志揚裁示,請環保局收集環保署及台中、高雄排放標準,邀請兩鄉來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