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容積猛加碼 內政部遭糾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都更容積猛加碼 內政部遭糾

2010年11月04日
摘錄自2010年11月4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北市長郝龍斌大打「都市更新牌」,8月起北市老舊公寓改建的容積獎勵,放寬為法定容積2倍的新高點,10月起老舊市場改建的容積獎勵上限更高達5倍。不過監察院調查發現,這些容積獎勵的利益幾乎都由建商獨享,造成的負面影響卻讓社會大眾買單, 政府長期放任各縣市競相無限加碼,有礙都市健全發展,昨(3日)糾正內政部。

劉玉山指出,以台北縣某都更集合住宅的建案為例,在各種容積獎勵、容積移轉下,再加上公共服務設施、陽台、雨遮的面積,最後建物登記的面積,竟暴增為法定容積的3.89倍。他表示,內政部將細部計畫權限下放地方政府,導致《都市計畫法》中對法定容積率的規定形同虛設,土地開發與容積管制已嚴重失控。

劉玉山建議,我國可參考新加坡的做法,法定容積就是建築物登記面積,建商若要增加容積,可提出申請,但要經主管機關核准,並交開發費或增值稅回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