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 支持高雄三原鄉的自治訴求 | 環境資訊中心

【連署】 支持高雄三原鄉的自治訴求

2010年11月17日
聯署發起單位: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台灣原社、花蓮縣原住民族公共事務促進會、台灣原住民族勞工聯盟、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聯署增加中)

縣市合併,原住民鄉被併入成為直轄市區,區長派任,代表會解散,完全失去自主性。災後重建最大痛苦,在於無權參與決策,一切由上級政府控制,資源經縣府分配,一切仰賴縣長同意。我們不要一個被控制、被決定、被施捨的家園,原住民要自主決定自己家園的未來!

那瑪夏、桃源、茂林鄉要的不是列為高雄市裡的原住民區,而是與高雄市平等互惠的夥伴關係,是自治的原住民族特別行政區。因此,提出政策白皮書公開邀請市長候選人簽署承諾。將視各市長候選人的回應情況來決定下一步行動。

政府漠視原住民族權益、漠視原住民族的存在,藉縣市合併、五都選舉聯手併吞原鄉,我們將向上提昇訴求,並結合愛好這片土地的社會公義力量,發揮關鍵少數的影響力!
我們的聲明如下:

  1. 邀請市長候選人簽署承諾支持高雄縣市合併原住民族權益政策白皮書。
  2. 在縣市合併昇格的地方制度變革過程中,政府未能依憲法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規定保障原住民族權益,規劃原鄉自治的配套措施,以致原鄉遭侵權整併,喪失既有地方自治地位,要求應加以補救。
  3. 補救措施應區分維護現有原住民鄉及提昇至原住民族自治兩階段。
  4. 有關地方制度法在原住民族自治權益上違憲違法的補救措施,中央應即刻協調處理。
  5. 原住民鄉將拒絕直轄市派任非經原鄉選出之區長,反對解散原鄉自治組織(現制為鄉民代會)。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推動支持高雄三原鄉自治訴求,與原權倡議團體發起連署行動,將於本(11)月19日前往行政院陳情要求政府解決其迫切面臨的危機,以實質的修法行動來免除現有原鄉被併吞及原住民族自治受到地制法等不當侵權法規的箝制,並撤回矮化原權的政院版自治法案且重新修訂之,以避免成為高雄縣三原鄉甚至全台各原住民族追求自治的阻礙。懇請關心原住民族及這塊土地未來發展的社會賢達與團體聯署支持,並參與19日的陳情行動。
呼籲政府勿派任非經原鄉選出之區長、勿解散原鄉自治組織!

我們將串聯台灣原住民族自主團體,共同為原鄉自治的目標而努力!

聯署發起單位: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台灣原社、花蓮縣原住民族公共事務促進會、台灣原住民族勞工聯盟、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聯署增加中)

聯署方式:
若蒙加入聯署團體,請將團體名稱、代表人及聯絡資料;個人聯署之姓名及聯絡資料,
回傳到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秘書Oto信箱: ciotokako@yahoo.com.tw                          連絡電話:0910930921
小龔信箱:niny1166@gmail.com
連絡電話:0910738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