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2日
摘錄自2010年11月20日中廣新聞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南亞國家孟加拉推出嚴格法令,保護稀有動物。根據新的立法,故意獵殺老虎或其他保育類動物的人,最高可判12年徒刑。
根據這項法令,故意撲殺保育類蟒蛇、鱷魚、老虎和大象的人,最低可判2年徒刑,最高可判12年徒刑。
此外,由於野生動物有時傷人,或者破壞農田,孟加拉新法令也規定,如果有人遭到野生動物攻擊,因而受傷或死亡,或者某人農田或財務受損,政府必須做出賠償。
孟加拉(三達班自然保護區)有4百多隻老虎,另外一個自然保護區有3百多頭大象,但經常有人撲殺老虎和大象,把虎皮和象牙拿到黑市販售。